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青村镇农村非居建筑专项排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青村镇农村非居建筑专项排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2注册后查看1
项目名称:青村镇农村非居建筑专项排查项目
预算编号:****-W1注册后查看3
预算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注册后查看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注册后查看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个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光昊路***号,三楼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注册后查看7&articleId=psOpMU4ha0alKLsiiLP2Gg==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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