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年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0-0注册后查看5
项目名称:****年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注册后查看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元(国库资金:1注册后查看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注册后查看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信誉。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违法行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弄9号楼***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弄9号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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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凯城路**号
联系方式:***-3注册后查看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虹梅南路****弄9号楼***室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凌 唐文风
电 话:***注册后查看****
潜在供应商